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的通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卫生健康委
最初制定日期
2022/01/31
公布日期
2022/01/31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国卫医发〔2022〕3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的通知

国卫医发〔202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指导各地加强“十四五”期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管理,根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有关要求,我委制定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月1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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