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最初制定日期
2024/07/31
公布日期
2024/07/31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工信厅高新〔2024〕45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工信厅高新〔2024〕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属各高校,部机关各司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保障专项组织实施,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7月30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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