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第七条第七条注册申请人和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申请材 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证明人应当对证明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