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关于印发《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
最初制定日期
2023/05/11
公布日期
2023/05/11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环固体〔2023〕23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关于印发《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环固体〔2023〕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现将《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

2023年5月8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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