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广电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央广电总台
最初制定日期
2023/12/15
公布日期
2023/12/15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工信部联电子〔2023〕246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工信部联电子〔2023〕2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教育、商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相关地方总站,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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