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关于延期举办2021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公告(第457号)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知识产权局
最初制定日期
2021/10/31
公布日期
2021/10/31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四五七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关于延期举办2021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公告(第457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四五七号

鉴于当前全国多地新冠肺炎疫情,为有效防控,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经研究,现对2021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作出如下调整:

一、延期举办原定于2021年11月6日至7日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及各地疫情防控措施择时确定,另行公告。

二、因受此次考试延期影响的考生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予以顺延。

三、参加此次延期考试的考生,已支付的报名费用可在延期举行的考试中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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