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渔业船舶船名规定 / 第一条独立法条渔业船舶船名规定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渔业船舶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渔业船舶船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