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关于公布第二批罕见病目录的通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
最初制定日期
2023/09/19
公布日期
2023/09/19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国卫医政发〔2023〕26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关于公布第二批罕见病目录的通知

国卫医政发〔2023〕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军队各级卫生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国罕见病管理,提高罕见病诊疗水平,维护罕见病患者健康权益,根据《罕见病目录制订工作程序》,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联合制定了《第二批罕见病目录》。现印发给你们,供各部门在工作中参考使用。

附件:第二批罕见病目录

国家卫生健康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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