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关于取消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最初制定日期
2021/07/28
公布日期
2021/07/28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关于取消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

现就取消钢铁产品出口退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1年8月1日起,取消本公告所附清单列示的钢铁产品出口退税。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出口退税的钢铁产品清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7月28日

附件:

取消出口退税的钢铁产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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