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教育部
最初制定日期
2020/12/20
公布日期
2020/12/20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财教〔2020〕191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财教〔2020〕191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现提前下达2021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项目代码:Z135050009059,详见附件),专项用于向支教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等补助。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

各地要做好2021年预算分解下达工作,确保应承担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加强资金管理,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提前下达2021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表

财政部 教育部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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