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关于我委行政复议办公室更名的通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卫生健康委
最初制定日期
2018/12/30
公布日期
2018/12/30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国卫法规函〔2018〕315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关于我委行政复议办公室更名的通知

国卫法规函〔2018〕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委机关各司局:

因机构职能调整,决定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复议办公室”更名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我委法规司具体负责,履行我委《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相关职责。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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