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聘任的国家化妆品检查员名单的通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最初制定日期
2018/12/30
公布日期
2018/12/30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食药监办药化监〔2018〕36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聘任的

国家化妆品检查员名单的通知

食药监办药化监〔2018〕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为加强化妆品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针对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飞行检查。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飞行检查工作,加强化妆品检查员管理和培训,按照总局工作安排,经系统培训、综合考评,聘任宋子玉等58人为第三批国家化妆品检查员,现予公布。

附件:国家化妆品检查员名单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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