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8号(关于调整大米税目税率)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最初制定日期
2018/12/30
公布日期
2018/12/30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公告〔2018〕78 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8号(关于调整大米税目税率)

公告〔2018〕78 号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通知,为适应技术进步和贸易发展需要,根据国内大米行业标准变化情况,自2018年7月1日起,对进出口税则大米的税目税率进行调整。《进出口税则大米税目税率调整表》详见财政部网站。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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