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6号(关于扩大汇总征税担保数据电子传输银行范围的公告)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最初制定日期
2018/12/30
公布日期
2018/12/30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公告〔2018〕176 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6号(关于扩大汇总征税担保数据电子传输银行范围的公告)

公告〔2018〕176 号

为进一步便利企业办理汇总征税担保业务,优化税收服务,改善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决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扩大汇总征税担保数据电子传输银行范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可进行汇总征税担保数据电子传输的银行扩大到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农业银行和杭州银行。其他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0号执行。

其他商业银行与海关总署完成联调测试后,经海关总署认定符合上线要求的即可上线运行,海关总署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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