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7号(关于升级金关二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系统有关事宜的公告)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最初制定日期
2018/12/30
公布日期
2018/12/30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公告〔2018〕197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7号(关于升级金关二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系统有关事宜的公告)

公告〔2018〕197号

为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特殊区域”)发展,海关总署近期对金关二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金关二期区域系统”)进行了升级。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金关二期区域系统在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特殊区域适用。

二、升级后的金关二期区域系统支持特殊区域内保税维修、委内加工等业务。

三、更新后的业务数据交换接口规范可在中国电子口岸门户网站公告栏中下载。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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