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能源局
最初制定日期
2023/09/01
公布日期
2023/09/01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工信部联通装〔2023〕145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

工信部联通装〔2023〕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交通、商务、能源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

现将《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能源局

2023年8月25日

附件: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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