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
最初制定日期
2018/12/30
公布日期
2018/12/30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发改农经〔2018〕1542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

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改农经〔2018〕1542号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局)、农业(渔业)厅(局、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员会)、城市管理部门、水利厅:

为贯彻落实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精神,根据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部署,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 态 环 境 部

农 业 农 村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 利 部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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