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第六批)名单的通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最初制定日期
2021/01/05
公布日期
2021/01/05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农渔发〔2021〕2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第六批)名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有关精神,按照我部关于开展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活动有关工作安排,我部对申请创建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以及示范县有效期届满的有关县(市、区)进行了现场验收(复查)。根据验收(复查)结果,现公布验收(复查)合格的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等17个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第六批)名单,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各有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各示范县按照验收(复查)意见继续完善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保证创建质量,扩大健康养殖示范规模,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附件: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第六批)名单

农业农村部

2021年1月4日

附件:

附件.doc

农渔发【2021】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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