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自然资源部关于委托开展地图审核工作的公告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最初制定日期
2022/03/16
公布日期
2022/03/16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2022年第18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自然资源部关于委托开展地图审核工作的公告

2022年第18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地图管理条例》《地图审核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决定委托开展地图审核工作。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

将北京、吉林、黑龙江、浙江、山东、广东、海南、四川、陕西等省级行政区域内申请人送审的以下地图委托北京、吉林、浙江、山东、广东等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及陕西、黑龙江、四川、海南等测绘地理信息局按属地化原则实施地图审核:

(一)全国地图以及主要表现地为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地图;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地图、澳门特别行政区地图以及台湾地区地图;

(三)世界地图以及主要表现地为国外的地图。

其中,导航电子地图等除外。

二、委托期限

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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