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河北省设区市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电子化的复函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最初制定日期
2020/04/27
公布日期
2020/04/27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建办市函〔2020〕194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

河北省设区市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电子化的复函

建办市函〔2020〕194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申请设区市核发的部分企业资质证书实行电子化的请示》(冀建呈〔2020〕5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河北省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核发的工程勘察劳务资质证书、工程设计丁级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工程、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证书、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工程方面专业承包)证书、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实行电子化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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