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中医药局
最初制定日期
2017/12/28
公布日期
2017/12/28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国中医药规财发〔2017〕32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中医药规财发〔2017〕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局直属(管)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和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成效,经商财政部同意,我局修订了《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

1.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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