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最初制定日期
2022/04/28
公布日期
2022/04/28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财预〔2022〕62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财预〔2022〕62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引导地方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生态功能重要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按照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 现将2022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此项补助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26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项目代码Z135110079002。

省级财政部门要根据本地财力情况,制定省对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将相关资金落实到位。基层政府要将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分配情况表

财政部

2022年4月13日

附件下载:

2022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分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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