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医疗机构临床急需医疗器械临时进口使用管理要求的公告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最初制定日期
2024/07/19
公布日期
2024/07/19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2024年第97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医疗机构临床急需医疗器械临时进口使用管理要求的公告

(2024年第97号 )

为规范医疗机构临床急需医疗器械临时进口使用管理,进一步满足临床诊疗急需,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7号)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8号)等相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临床急需医疗器械临时进口使用管理要求》,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4年6月19日

医疗机构临床急需医疗器械临时进口使用管理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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