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关于开展“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卫生健康委 中医药局
最初制定日期
2020/09/03
公布日期
2020/09/03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国卫医函〔2020〕347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关于开展“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国卫医函〔2020〕3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19〕42号),促进民营医院加强内涵建设、规范执业行为、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自2020年8月起,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现将《“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并及时将工作进展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医政医管局 高嗣法、马旭东

联系方式:010-68792067(传真)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系人:医政司 李素、王瑾

联系方式:010-59957684(传真)

附件:“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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