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六部委关于印发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最初制定日期
2021/12/29
公布日期
2021/12/29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工信部联节〔2021〕213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2021〕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局、建委)、水利厅、水务厅(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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