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条第一编 总则 /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九条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