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

第一编 总则 /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 第四节 数罪并罚

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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