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五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一条第一编 总则 / 第三章 刑罚 / 第五节 死刑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