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第一编 总则 / 第三章 刑罚 / 第五节 死刑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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