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之一

第二编 分则 / 第九章 渎职罪

第三百九十九条之一

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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