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三百八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一条第二编 分则 /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第三百八十一条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