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六条

第二编 分则 /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三百七十六条

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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