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三百三十三条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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