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第三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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