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第三百零七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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