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三百零四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四条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三百零四条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