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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