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第二编 分则 /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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