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
第一编 总则 / 第二章 犯罪 / 第三节 共同犯罪
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编 总则 / 第二章 犯罪 / 第三节 共同犯罪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