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第一编 总则 /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