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第二编 分则 /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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