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百五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第二编 分则 /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五十二条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