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第二编 分则 /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五十二条

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