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第二编 分则 /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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