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第一编 总则 / 第二章 犯罪 /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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