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条

第二编 分则 /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二百一十条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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