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一编 总则 / 第二章 犯罪 /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