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第一编 总则 / 第二章 犯罪 /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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