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一百二十九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二编 分则 /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一百二十九条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