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一百零六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二编 分则 /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一百零六条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各该条的规定从重处罚。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