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九条

第三章 国家机构 / 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九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告;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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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