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第九十八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八条第三章 国家机构 / 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第九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